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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基础理论研究”专题(一)| 赵鼎新:机制解释的诠释学挑战和回应

赵鼎新 社会学视野 2024-01-11

来源 |《社会学评论》Vol. 8 No.6, Nov. 2020

作者 | 赵鼎新(浙江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芝加哥大学教授)




内容提要:本文首先介绍西方学者在面对机制解释弱点时发展起来的各种补救方法,以及这些方法的局限,其次介绍笔者提出的“加大被解释问题信息量”方法,以及这一方法的优点和局限。本文想让国内学者了解在面对机制解释的各种弱点时西方学者并不是无能为力,同时也想强调所有的试图克服机制解释弱点的方法,包括本作者提出的“加大被解释问题信息量”方法,都只是缩小诠释圈,并不能消除诠释圈。这应该说是社会科学的特性。


关键词:准实验;替换假设;过程追踪;情景机制互证;反事实推论;加大被解释问题的信息量;诠释圈




自默顿提出了中层理论概念后(Merton,1967),一种以机制解释为中心、轻视甚至是忽视宏观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者作用的机制分析方法在美国社会学中逐渐占据主流(如Coleman,1990; Elster,1989,1998; Hedstrom and Swedberg, 1998; McAdam et al. , 2001; Stinchombe, 1991)。笔者曾经写文章就机制解释在社会科学中所面临的一些在诠释学(hermeneutics)意义上的弱点——包括宏观微观脱节问题,结构/机制和行动者脱节问题,归纳和演绎脱节问题,过度决定难题及机制在社会上的重要性多变难题——展开了讨论(赵鼎新,2020)。西方学者并不是没有考虑过以上这些问题,或者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完全无能为力。他们做出了大量的努力,发展出了许多方法。关于这方面的工作,虽然国内有所介绍(如,彭玉生,2011;徐竹,2012;蒋建忠,2018;张长东,2018),但具有一定全局性的综述却不多见,于是就有了本文的缘起。本文首先介绍西方学者在面对机制解释弱点时发展起来的四种补救方法,以及这些补救方法的缺陷,其次介绍笔者提出的“加大被解释问题信息量”方法,以及这一方法的优点和局限。

诠释圈(hermeneutics circle)是现象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在社会科学中,诠释圈指的是通过文献、考古、访谈、抽样和大数据等方法所得到的资料对于我们所分析的某个案例或者对某一类所要研究的社会现象而言总是局部信息,因此我们所建立的叙事和理论都只是基于这些局部信息的提炼。问题是:如果说一个叙事或理论只是建立在局部信息之上,我们如何保证该叙事或理论是整体,或者整体的一个主要侧面的准确刻画?或者,如果无法确保从局部信息中提炼出来的叙事或理论是对整体或整体的一个主要侧面的准确刻画,我们是否有办法保证叙事(或理论)A要比叙事(或理论)B在经验上更为可靠,或者说叙事(或理论)A的诠释圈要小一些?对于以上问题,现象学家、受到现象学影响的社会学家都有过探讨,可是大多数探讨都停留在哲学层面,提出了问题但是却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或者说在经验解释层面上都显得肤浅。本文探讨的是机制解释的诠释圈问题,或者说社会科学家为了缓解机制解释的局部和整体之间的紧张关系而发展出来的各种方法以及笔者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新的解决方案。

需要说明三点:第一,如果能准确和熟练的运用,以下所讨论的各种方法都会有助于我们找到在认识论意义上更为可靠的叙事和理论。换一句话说就是这些方法都能帮助我们缓解局部和整体之间的紧张,即缩小诠释圈。但是任何方法,包括笔者所提倡的方法都不能完全解决机制解释在经验分析中的弱点。用现象学的术语表述就是,对于机制解释弱点的种种补救方法只能帮助我们缩小机制解释的诠释圈,并不能消除诠释圈。第二,本文的讨论主要局限在以质性为主的比较研究领域。包括统计方法在内的定量方法也都有自己的一套弥补机制解释在诠释学意义上的弱点的方法,并且它们所遵循的原则也与本文所介绍的方法相似,但是本文不做专门介绍。第三,本文所介绍的弥补机制解释缺陷的四种方法,再加上笔者自己所推崇的“加大被解释问题的信息量”方法,其背后都必须有某种反事实推理(counter factual reasoning)的存在(Zhang, 2019)。比如,我在准控制实验方法中所介绍的加芬克尔犯规实验(Garfinkel,1967),其出发点就是如下的反事实提问:如果我们在讲话时不按常理,它会给人际互动带来什么不同后果?本文把各种弥补机制解释缺陷的方法与反事实推理方法并列,并且把对反事实推理的讨论局限在一个比较窄的分析历史进程中的结构和偶然性的关系的范围。我们这么做只是因为各种弥补机制解释缺陷的方法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名字,分开介绍不但会方便些,同时也会使得读者在今后阅读其他社会学著作时更容易与本文的内容建立联系。



一、准实验方法


社会科学的实验很难做到自然科学实验的控制水平,或者说许多变量在社会学研究中很难得到控制。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观察所得到的结论就不一定准确。但是,社会学家仍然会试图采取各种方式对研究对象做各种有限的控制,希望能把一些最有可能干扰实验结论的条件通过“控制”给剔除出去。这就是所谓的准控制实验方法(quasi-experiment)。我在另外一篇文章中分析过的那些关于美国公司种族和性别歧视程度的研究就是一个典型的准控制实验方法研究(赵鼎新,2015):研究者随机地向同类公司发出许多封除了名字的差别外,履历和其他内容都高度一致的求职信,而通过名字我们则能看出申请人的族群和性别。显然,不同族群和性别的人的申请成功率差别越显著,族群和性别歧视就越严重。

在社会学中,准控制实验方法一般会被用来验证某些因素是否存在,或者某个机制的存在及其作用方式。以上提到的那个关于美国公司种族和性别歧视程度的研究就是一类用来验证某些因素是否存在的研究。这类验证机制的研究往往会出现在组织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以及政治学和经济学领域。加芬克尔的犯规实验(Garfinkel,1967),即通过不按常理说话来强行打破人们习以为常的互动,并且以此来彰显我们本来已经意识不到的人际互动中所需遵循的礼仪以及这些礼仪被破坏后的社会后果,也是一个准控制实验。我们说这是一个准控制实验是因为一旦某个互动礼仪被破坏,任何一个身处其境的人都多多少少会生气。对于这样的研究,个体之间的差别其实不太重要,或者说我们在研究中只要对“犯规”方式进行控制就行了。

政治学家阿克塞罗德的著名的合作机制研究也是一个准控制实验(Axelrod,1984)。阿克塞罗德的研究证明只要两个人的博弈次数足够多,“一报还一报”就是一个最优策略。所谓“一报还一报”策略就是第一次与对方总是采取合作,以后就跟着对方的上一次策略走。如果上一次对方采取的是合作,那么我这一次继续采取合作;如果对方上一次采取的是不合作,那么我这一次就不合作。我们可以从阿克塞罗德的研究中总结出促进人类合作最为重要的两个原则,其一是长互动链原则,即互动链越长,合作就越是优势策略,其二是有条件的原谅原则,即对于互动过程中产生的不合作行为必须进行处罚,但是某人在被处罚后改正了自己不合作行为时,我们必须给予原谅。阿克塞罗德的实验能告诉我们很多东西。比如,如果条件许可,我们往往会情愿多花点钱去大商场买东西。这是因为在大商场买了伪劣产品,改日你可以去找它,并且你的抗议会对商场的声誉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大商家出售伪劣产品的可能就会小许多。但是到处摆摊的小商贩,隔天就可能再也找不着了,信誉对他们来说就相对不重要,他们出售伪劣产品的可能也就大了许多。还比如,假冒伪劣、抄袭剽窃等机会主义行为目前在中国学术、生活和商业等许多领域非常盛行。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就是中国社会变化太快再加上各种行政法规多变,各种社会规则或者正在失去效力,或者不能确立,或者时常在变。现在大家遵从某一规则,两年后可能就必须遵从另一种规则。从阿克塞罗德实验的角度看,中国社会的快速变迁加上政府号令多变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博弈互动链非常短,使得机会主义行为成了最优选择,尽管机会主义行为给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准实验方法在社会学研究中有多方面的应用,也有一定的潜力。但是这类方法存有两个明显缺陷,因此并不能解决机制研究所面对的一些根本性的诠释学难题。第一,准控制实验让我们看到的是社会现象的一个个简单静态的切面,而不是某类复杂社会现象的动态规律。有人会说生物学实验让我们看到的也是生命现象的一个个孤立的切面。但是这个问题对于生物学研究来说并不大,因为生命体是一个结构功能紧密结合的系统,并且生物机制的重要性和作用方式也不会随着我们的实验发现而改变。这两个性质的存在给了生物学一个很大的便利,那就是随着对于生命现象中的各种机制了解增多,我们对整个生命系统的了解也会逐渐提高。但是社会并不是一个结构功能紧密结合的系统,新的社会机制会不断在人的行动过程中涌现,社会机制的重要性和作用方式也会随着我们对于它们的了解而改变。更直白说就是:社会机制在社会上始终处于不断重组的高度灵活状态。社会机制的高度灵活组装性带来以下的困境:在社会科学领域,随着对于各种社会机制了解增多,我们对整个社会的了解不但不见得会有明显的提高,还经常会因为学者们放大符合自己个性或者价值观的社会机制的重要性而影响到我们对社会的整体理解。这就是为什么准控制实验对于社会科学来说更适合用来验证人类的一些基础性行为机制或者某些社会因素在某一社会的存在与否以及严重程度。在面对像社会运动、革命、经济发展、科学革命和技术创新、工业资本主义形成、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的兴起、福利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信息社会和全球化、民主化、世俗化、女权主义和认同感政治的兴起、宗教激进主义的回归等等复杂社会现象时,准控制实验基本无能为力。而正是对于这些社会现象的把握和理解才是近现代哲学和社会科学的核心。

第二,准实验方法能让我们了解大量的社会机制以及这些机制在“控制”条件下的作用方式。但是准控制实验与现实不同。我们可以用准实验来展示某一社会机制的存在及其作用,但是由于社会学分析中存在着社会机制过度决定这一问题(即equifinality,或者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多种社会机制都会导致同一社会后果),我们一般很难用某一个准控制实验所得出的社会机制来预测一个具体的,特别是复杂的社会现象。笔者在《论机制解释在社会学中的地位及其局限》一文中指出(赵鼎新,2020),我们不会说库冉提出的偏好伪装机制不重要,或者说这一机制在苏联垮台中没有起到作用(Kuran,1995,1997)。但是库冉却用这一机制来解释苏联的垮台,我想绝大多数研究苏联的专家都不会同意库冉的这一论断的。

总结起来就是,准实验方法能帮助我们以较为可靠的方式来了解各种社会机制的存在和作用方式。但是由于社会现象的“过度决定”这一特性,除了一些比较简单的或者说非常理想的经验案例之外(Bates et al.,1998),它一般解决不了中层理论所面对的演绎和归纳的分离的问题。因此,准控制实验的结论对于社会学分析来说主要在于启发,而不在于经验解释。公司或者政府的决策过程常常会用到可能性分析(scenario analysis)方法(该方法的核心是针对某一事件列出它的几个可能的发展趋势,并且分析每一趋势的发生可能性及其后果)。社会学的准控制实验,特别是各种计算机模拟方法,对于可能性分析来说都是有用的工具。可能性分析并不能为我们精确预测某一政策是否能成功或者某一政策的具体后果,但是在排除明显错误的决策和演示一些决策可能带来的非企及后果方面有一定潜力。



二、排除其他可能解释


排除其他可能解释(rule out alternative hypotheses)是社会学家为了缓解机制解释的过度决定问题的一个常用方法。这一方法的基本思路是:既然机制解释有过度决定问题,我们不如先把其它在逻辑上也行得通的解释机制逐个列出来,并且逐一论证为什么这些机制在具体的经验情景上不可能。在古德文对东南亚国家革命运动的研究中(Goodwin,2001)。古德文批评的主要对象是沃尔夫和裴杰等生产方式马克思主义者对于二战后世界上各个中小国家反抗运动的产生及其不同的发展趋势的分析(Paige,1975;Wolf,1969)。比如,裴杰想解释为什么这些国家中有些反抗运动发展成为革命,有些发展成为反叛,而有些则发展成为改良性社会运动。他认为关键在于各个国家土地所有者与耕作者之间的不同关系。他的论证背后有如下几个核心因果机制:现代化农业的生产能力可以通过技术改进而不断提高,但是传统农业的生产能力提高潜力非常有限。所以,相比于传统的土地所有者,现代农场主在面对耕作者的抗争时妥协余地就大。此外,挣工资打工的耕作者独立性和组织能力都比较强,而传统耕作者对地主的依附性强并且因为靠天吃饭而比较保守。所以,相比于传统耕作者,挣工资打工的耕作者的抗争能力就强。因此,革命往往会发生在那些农业生产方式仍然是前现代的,而耕作者却主要靠挣工资或者类似于工资的耕种佃农(sharecroping)的国度中。古德文则认为,中小国家抗争运动的参加者虽然主要是农民,但是决定这些抗争运动的产生和发展规律的却主要是政治原因,特别是这些国家在西方和日本殖民期间的统治方式以及由此造成的各种不同政治矛盾。但是笔者曾经指出(赵鼎新,2006),至少对于古德文考察的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尼四个国家来说,地缘政治可能是决定各个国家革命运动成败的最为根本的原因。越南因为背靠中国,有着中苏两个大国的直接支持,因而革命取得了胜利,而印尼、马来西亚和菲律宾远离中国,并且在二战后始终处在美国的控制范围,革命成功的可能自然就很小。

古德文批评裴杰的时候,以及笔者批评古德文的时候,我们都是在运用“排除其他可能”这一方法。在不少时候,这一方法的确能使得我们把同一个议题的理解和解释逐渐带向深入。但是针对任何社会学议题,我们是否总能通过这方法来逐渐达到最佳答案?对于这一点我是怀疑的。仍然以上面那个二战后中小国家革命运动发展动态的案例作为例子。我并不是认为裴杰的解释,古德文的解释和我的解释之间没有优劣之分。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如果一个学者有较强的叙事能力,他的叙事肯定就会有逻辑自洽性,但是这一叙事与经验事实并不见的就相符。因此,在许多因素没有得到很好控制的情形下,我们提出的新叙事最多也就是给出了一种新的可能性,它并不能排除其他的可能。有人会说这一问题对于基于问卷调查的统计分析来说会小一些,因为如果我们能在统计上证明某个“变量”具有显著性,那么这个影响肯定是真实的。其实,这一说法在理论上也很难成立。稍微懂点问卷调查和统计的人都知道,问卷中问题的问法、问卷在关键问题上的遗漏以及统计时对于各个变量的取舍和重组、答问卷的人对于问卷中问题的理解能力以及对于问卷的问题背后所透露的价值倾向的态度、变量的编码方法,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统计结果。

即使是古德文的确证明了殖民期间的统治方式以及由此造成的各种不同政治矛盾的确决定了各个中小国家革命运动的规模和成败,或者说假定我写了一本书十分详尽地说明了为什么地缘政治结构才是决定中小国家革命运动成败的最为根本的原因,我想古德文也不会说裴杰的观点是完全错误或者没有意义的,我也不会说古德文和裴杰的观点是完全错误或者没有意义的。因为有一点可以肯定,裴杰和古德文的著作中所提出的社会机制的内在逻辑肯定没有问题。但是,作者所强调的这些机制的重要性和作用方式是否与具体经验事实相符?这肯定是一个问题。或许,生产方式、殖民地统治方式和地缘政治对于一个地区革命运动的发展来说都有很大的作用。或许,不同中小国家的革命运动的背后有着不同的原因,或者说裴杰和古德文在不同国家的革命运动背后找同一原因的思路本身就有问题。或许,生产方式和殖民地统治方式虽然不决定一个国家革命运动的成败,但是却能影响抗争运动的规模,动员方式,以及在一个国家中的地区性分布。或者说如果我们换一个研究议题,裴杰和古德文揭示的机制马上就会变得重要起来。因此,“排除其他可能”这一方法虽然很难保证我们是否真正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解释,但是却能为同一案例提供多种视角,迫使我们想得更仔细,加强了我们对于某个案例的总体性理解。

虽然我们在分析社会现象时必须要追求扎实的材料功夫和准确的解释,虽然笔者在训练自己的学生时对这一点抓得非常紧,但是我必须不无遗憾的承认,与历史学有明显的不同,社会学著作的意义有时候并不在扎实的材料功夫,甚至不在于准确的经验解释,而在于视角的新颖。比如,斯考契波的成名之作《国家与社会革命》解释的是为什么法国,俄国和中国这三个历史背景如此不同的国家都爆发了社会革命(Skocpol,1979)。但是该书经验叙事肤浅再加上理论上有不少毛病,因此不但没有受到法国、俄国和中国革命专家的重视,还受到了很多批评(Goldstone,2001; McDaniel,1988; Sewell,1985)。尽管如此,《国家与社会革命》仍然不失为一部名著。这是因为该书的理论出发点——即国家既不简单的是统治阶级的工具,也不仅仅是保障社会竞争公平进行的裁判,国家集团有着自己的利益,自身的结构和性质和与这些结构和性质相应的特定行为方式,因此我们在分析社会革命时必须把国家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结构性行动者来看待——大大突破了传统马克思主义以及像普兰查斯和米勒班(Poulantzas and Miliband,1972)这样的新马克思主义者对于当代国家性质的理解,促成了社会学和政治学中“国家中心视角”在二战以后的再形成(Evans, Rueschemeyer, and Skocpol,1985)。显然,社会学著作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视角的新颖以及该视角对于学科发展的重要性。

最后,一旦“排除其他可能”成了一位学者的思维本能,该学者的思辨和反思能力都会大大提高。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也肯定希望一个符合自己价值观的论点在经验上能站得住脚,对自己观点进行反思因此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笔者接触过的许多优秀学者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他们内心深处的紧张和不自信情绪越强,反思力也会比较强。如果有学者自以为自己所看到的、理解的和讲出来的故事都是对的,那么这个人就无药可救了。反思能力对于学者来说太重要了。



三、反事实推理


反事实推理(counterfactuals)指的是一种对已经发生的事件进行否定,并且在此基础上建构各种假定性可能的推理方法(Collins,Hall,and Paul,2004; Tetlock and Belkin,1996)。反事实推理是反思和验证一个因果解释在经验上的可能性的一个最为核心的方法,而以下所介绍的则仅仅只是反事实推理的一种。反事实推理的关键在于回答一个“What if”的问题,因此往往会采取以下的发问方式:如果这件事情在当时没有发生,后果会有什么不同;如果某个因素(或者机制)不存在,后果会有什么不同;或者如果存在某个因素(或者机制),后果会有什么不同。

我们这儿所介绍的反事实推理与“排除其他可能解释方法”在逻辑上有很大的一致性,但是它们之间有个关键不同。排除其他可能解释方法的目的在于证明一个论点的正确性。在这一方法之下,推理者需要证明其他因素在经验案例中或者不存在,或者不重要。由于反事实推理的逻辑起点是反事实的,该方法因此不能用来证明任何事实性的论点。在社会学中,反事实推理一般会被用来解构或者松动一个结构/机制性解释,或者说用于强调历史过程中偶然性,用于揭示一个过分强大的结构/机制性解释可能会带来的误区。

如果用好了的话,反事实推理会给社会科学分析带来许多启发意义。但是我必须指出,反事实推理在社会科学中也是一个被严重滥用的方法。就我看来,不少作品中出现的反事实推理经常会给人一种轻佻感,让人觉得作者并不是为了说明问题,而是为了耍小聪明。我们应当怎么区别有意义的反事实推理和耍小聪明式的反事实推理呢?这儿的一个准则就是看反事实推理在多大程度上改写了历史。总体原则就是:一个反事实推理改写历史的程度越大,该推理结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就越小(Tetlock and Parker,2006)。我从以下三个角度来展开分析。

第一是大规模改写当时历史情景和社会结构条件的反事实推理。比如,在强调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意义时,有人会发出如下的疑问:如果郑和下西洋走了一条不同的路线,首先发现了新大陆,今天的世界会是怎么样?言下之意就是:如果是郑和首先发现了新大陆,新大陆也许就会成为中华帝国的殖民地,中国经济也许就能在今后几个世纪中继续保持着世界领先地位,工业资本主义也许就会出现在中国而不是西方。但是,此类反事实推理的意义其实不大,或者说这是一类最为无聊的反事实推理。反事实推理的一个主要功用就是它能帮助我们加深对当时当地所发生事情背后的历史情景和结构性条件的理解。但是,以上这类反事实推理所起到的作用却正好相反,因为这类反事实推理完全无视了哥伦布航海和郑和航海背后有着完全不同的历史和结构情景。从世界史角度来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意义并不在于该事件本身,而且在于该事件背后所反映的早现代欧洲世界的特点,包括早现代欧洲所特有的一种国家、商人和探险家共谋的商业精神和殖民动力,欧洲国家权力的相对薄弱和商人权力的强大,欧洲人对世界地理所形成的一种与以往截然不同的理解,以及欧洲国家之间激烈的地缘政治、宗教和商业竞争(Zhao,2015)。正是这些特点给了早现代欧洲一个不同于其他文明的发展形式,给了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这一事件一个历史转折点的意义。反观中国,郑和下西洋的目的肯定不是商业目的所驱动的探险,航海背后的推手也不是像哥伦布这样的探险家而是国家,航海也没有在沿途各国引发一波又一波的中国人向海外扩张和移民的浪潮。其实,即使是郑和的船队率先到了新大陆,对于他来说也只不过是到了一片很难引起他兴趣的荒蛮之地,并且他也不会知道他所见到的是一片新大陆(因为郑和不具有当时欧洲人对于地球的知识)。总之,郑和航海在七次以后戛然而止,此后明朝走的是一条抑商重农的道路。这一历史发展并不偶然。

第二是中等规模改写当时历史情景和社会结构的反事实推理。比如,我们经常能听到以下说法:如果16世纪末17世纪初英国和西班牙没有发生战争,或者如果这一战争没有中断南美洲白银向明帝国的流入,大明帝国是否仍然会崩溃?的确,16世纪的明帝国在世界贸易方面保持着巨大的顺差,欧洲国家的白银大量流入中国,使它发展成了中国的硬通货,并且在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后上升为国家税收的基础。但是随着南美白银不再大量流入,中国出口贸易出现了巨大萎缩,从而减低了国家的商业税收。同时,白银供应链的中断又导致了银价的上升,从而大大提高了用白银交税的民众的税收负担。可以断定,因为白银供应中断而造成的财政危机肯定加剧了大明帝国末期的各种社会矛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以上的反事实推理具有一定启发意义的。但是话又要说回来,财政危机并不是明朝末年的唯一危机,甚至是最大的危机。明帝国后期人口压力巨大、土地兼并严重、流民巨多、党争激烈、皇权与官僚体系严重对立,再加上崇祯刚愎无能,这些原因其实都对明帝国的垮台产生着重要影响。因此,如果我们只从白银危机的角度来探讨明帝国的垮台肯定是有问题的,但是我们也很难否认白银危机的确是导致明帝国衰败的一个因素。

第三,小规模改写当时历史场景和社会结构条件的反事实推理。这类反事实推理的逻辑起点是修改某一历史关键点上某一关键人物的命运或者决策。如果我们有足够证据说明这些关键人物在某一历史关键点上的不同命运或者决策的确会给历史进程带来转折点性的影响,那么这一类反事实推理就有比较大的价值。这类反事实推理有比较大的价值还因为他仅仅只改变了某一人物的命运或者决策,别无其他。从逻辑上说,小规模改写当时历史场景和社会结构条件的反事实推理的好处在于分析的因果链很短,或者说虽然某个事件发生还是没发生具有偶然性,但是紧接着的后果则毫无疑问得非常明显。这种分析因此会很有力,也会给人带来许多启发。

比如,我们可以问这么一个问题:如果1866年的那次刺杀俾斯麦的行动得以成功,世界史在多大的程度上会被改写?那天俾斯麦在咫尺之间被左轮枪连打了5枪,其中两抢击中了要害部位,应该说刺杀行动本身是非常成功的。但是,这几颗子弹居然都没有能穿透俾斯麦厚厚的衣服,使得他免去一劫。我们可以进行以下的反事实推理:如果俾斯麦那天被打死了,普鲁士还能统一德国吗?如果德国不能得到统一,一战和二战还会发生吗?或者说即使欧洲世界仍然会以某种形式展开大战,在没有一个统一强大的德国的情况下,这些战争的规模和后果还会一样吗?如果没有一战,俄国苏维埃革命能成功吗?如果没有俄国苏维埃革命,今天的中国会是什么样子?这个反事实推理的重要性在于,俾斯麦时代的德意志仍然由30来个国家统治,其中普鲁士和奥地利势力最强,但是这些国家绝大多数都反对普鲁士的统一扩张。同时在普鲁士内部像俾斯麦这样的既有威信,又有手腕,且有着坚定的统一德意志信念的领袖人物可以说是非常之少。因此,俾斯麦死与不死的确可能会造成非常不同的后果。

发生在1962年的古巴导弹危机是国际政治领域反复研究的一个议题(见Graham,1971; Mikoyan,2012; Nathan,1992; Scott, Len, and R. Gerald Hughes,2015; Tetlock and Belkin,1996)。在他们的分析中经常会出现以下两个反事实推理性:在古巴导弹危机中,如果苏联在古巴附近海域部署的一艘狐步级B-59号潜艇向美国发射了舰上的核鱼雷,其后果将是如何?如果肯尼迪当时顶不住美国军方和CIA的压力,或者如果肯尼迪与赫鲁晓夫的秘密谈判不能及时取得成果因而导致美国军方失控,其后果将会如何?

这两个反事实推理都会导致同样的难以设想的后果:如果美苏两国之间爆发了核战争,它们的核能力可以把人类毁灭数次。但是在早期冷战的大结构背景下,这两个假设性条件都有发生的可能。就第一个反事实推理来说,当时美国海军在古巴附近海域锁定了苏联四艘常规动力潜艇的位置,但却不知道这些潜艇携带核鱼雷。期间美国的一艘驱逐舰向隐藏在海底的苏联B-59号潜艇投掷了五枚训练用深水炸弹逼迫其上浮。当时,苏联已授权在古巴掌握着核弹的部队在受到攻击且无法联络莫斯科的紧急情况下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手中的核武器。因为潜艇潜水很深,无法与莫斯科通讯,B-59号潜艇的舰长把美军的行动误判为核战争已经爆发,于是就做出了向美军发射核鱼雷的决定。幸亏按照当时苏联的军事规章,发射核鱼雷需要有舰长、政委和大副三人一致同意,而B-59号潜艇的大副瓦西里.阿尔系波夫(Vasili Arkhipov)最终否决了艇长的决定。就第二个问题来说,当时美国军方一直在逼迫肯尼迪同意军方拟定的在10月29日全面进攻和占领古巴的计划。军方并且暗示如果肯尼迪届时未能做出决定,军方就会按计划发起攻击。在此情况下,肯尼迪在拖延对军方进攻计划回复的同时通过多种非正式渠道与赫鲁晓夫进行秘密沟通,并且终于在10月27日晚上达成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危机解决方案,简单总结就是苏联从古巴撤出全部中程核导弹,而美国则从意大利和土耳其撤回在1959年后逐渐部署的45枚核弹头(有说75枚)。

古巴导弹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个可以决定整个人类命运的事件。但是危机的发展却受到多种难以控制因素的影响,并且在10月27日前,一场核冲突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因此,对于这类事件进行反事实推理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还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正是在这种令人后怕的反事实推理的推动下,美苏双方首脑在古巴导弹危机后都设置了由最高文官首领直接控制“核按钮”的系统,并且大大加强了对于核弹头的控制。出于同样的原因,美苏双方首脑在古巴导弹危机后不久就建立了热线,用以在紧急情况下的直接谈判,避免因为误判而导致核战争。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反事实推理成了研究古巴导弹危机的一个重要逻辑方法。

在结束关于反事实推理的讨论前,笔者再想讲几句反事实推理与历史转折点(turning point)之间的关系。我们往往会用反事实推理来讨论一些具有历史转折点性质的事件,但是在进行此类分析的时候千万不能忘记以下两点:首先,在大多数场合下一些事情发生了或者没有发生并不完全是出于偶然。其次,一个重大历史事件的不同结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对中短期历史有某种转折点意义,随着我们把历史的尺度不断拉长,此重大历史事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变得无关紧要(Braudel,2009)。



四、把机制置于时间顺序

和历史情景之中


把机制放在事件发展的时间序列或者历史情景中考察也是部分解决机制性解释弱点的一个常用手段。在政治学的方法论领域,这一手段又被称之为过程追踪(process tracing)(Beach and Pedersen,2013;George and Bennett,2005)。就本文所讨论的议题而言,该方法的逻辑基础是:如果我们要强调由事件A引发的某一社会机制是导致事件B发生的原因,那么事件A在时间上就必须发生在事件B之前。比如,凯瑟和蔡泳(Kiser and Cai,2003)曾经在《美国社会学评论》上发表了一篇分析了为什么古代中国官僚科层制不但兴起的早,并且还很发达的原因。他们的核心机制就是战争对科层制形成的促进作用。他们认为,与其他文明相比,中国东周时期的战争不但特别残酷而且旷日持久,古代中国科层制就在战争驱动下逐渐兴起和壮大。笔者对他们的观点进行批评的时候用的就是过程追踪的逻辑。我的论点是:虽然东周战争延续了500多年,但是在前400多年中,绝大多数的战争都只是小规模冲突。直到公元前4世纪中叶之后,战争才持续得更久,并愈发残酷。而在此之前,中国已经经历了两波科层化浪潮,一波是在公元前7世纪,第二波则发生在公元前5世纪末到公元前4世纪中叶之间。由于一个机制中的“因变量”不可能发生在“自变量”之前,因此惨烈的、旷日持久的战争不可能是导致科层制在东周兴起的原因(Zhao,2004,2015)。

早期历史社会学的叙事一般不以时间序列顺序进行,发生在很大时间跨度,并且在不同背景下的不同事件往往被作者作为证据来论证同一个论点。关公战秦琼这类乱点鸳鸯谱的分析方式和证明方式在韦伯、摩尔和斯考契波等大家的作品中也不时可见,而一般历史社会学家所犯的错误就更低级了。我不会说不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序列的叙事和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就一定是错误的。其实,社会学和政治学在这方面出了许多名著。并且,即使是那些具有明显错误论点的书籍和文章,它们的理论意义也不可小觑。在今天,虽然这种不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序列的叙事和分析在比较政治研究中仍然盛行,但是在历史社会学的叙事中,学者们越来越注意用事件发生的时间序列来规整自己的叙事和论点在经验上的合理性。

把机制放在历史情景中考察的逻辑基础是:我们要强调某机制是导致事件B发生的关键,那么该机制必须具有在逻辑上以及在历史情景中的合理性。比如,追随韦伯的论点(Weber,1999),贝拉认为日本德川幕府时期发展起来的一个宗教运动(石门心学)因为其教义在不少方面与加尔文新教相近,因而是工业资本主义在日本得以兴起并且取得成功的基础(Bellah,1957)。从历史情景来考察,新教产生后撕裂了天主教世界的一统性,给欧洲社会的政教关系、国际关系乃至国家发展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但是日本宗教生态在前现代始终处于多元状态,即使是在其鼎盛期,石门心学也只是日本高度多元的宗教生态中的一支,它并没有给日本社会带来任何可以与加尔文新教相比的巨大社会变迁。此外,日本工业资本主义是在欧美帝国主义的压力下才得以形成和发展的,这就是说贝拉忽视了工业资本主义的原初发生与在西方的压力下被动学习工业资本主义是两类根本不同的现象。被动学习工业资本主义的成功与否不在文化,而在于国家能力(Evans,1995,Zhao and Hall,1994; Zhao,1994),而东亚国家比较容易进行工业化是因为这些国家有着长期的前现代国家建构历史(赵鼎新,2016)。但是,处于其他文化下的国家和地区在最近几十年也开始有了成功的经济发展,因为这些地方的国家建构最近也逐渐赶了上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即使韦伯关于新教伦理对于欧洲工业资本主义的产生起有关键作用这一论点是正确的(其实韦伯的论点有很大问题),贝拉对韦伯的模仿也是不可取的。

需要指出,不符合时间序列情景和历史情景的机制性解释在经验上肯定是错误的,但是符合时间序列情景和历史情景的机制性解释也不一定就完全可靠。毕竟,符合时间序列情景的论点很容易建构,而历史情景往往又高度复杂,再加上历史材料的残缺和材料质量等原因,罗生门现象很难避免。在这种情况下,带着不同价值观、视角或者学术训练的学者很容易会过度强调某些历史情景,某些历史人物,某些历史事件的重要性,而轻视甚至忽略另外一些历史情景、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



五、加大被解释问题的信息量


加大被解释问题的信息量是笔者长期推行的一种用以弥补机制解释缺陷的方法。加大被解释问题的信息量的逻辑基础非常简单,那就是一个能解释更多现象的理论就肯定是一个更好的理论。如果我的这个逻辑是对的,那么社会学家在研究一开始时就应该马上想到加大自己研究问题的信息量,但是社会学在实际发展中却没有遵循这一路径。绝大多数社会学名著,比如摩尔的《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斯考契波的《国家与革命》以及科尔曼和李普希特的《工会民主》(Lipset, Trow and Coleman,1956),等等,都是从一个或者极少数几个问题开始,然后构建一个合理的结构/机制性叙事寻求对书中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我已经指出(赵鼎新,2020),这种提问和解释方法在逻辑上有“多对一”问题,即对于一个给定的问题,我们一般都能找到多个能解释这一问题的机制,虽然有些机制在经验上完全站不住脚。

西方社会科学家并非不知道加大被解释问题的信息量的好处,但是他们在方法上却没有朝着这条道路发展。扼要而言,西方学者的“忽视”来源于他们并不对“质性研究被解释问题的信息量往往太小”这一逻辑缺陷有很大的担心。他们的理由是:如果理论X能解释经验现象A,但是不能解释经验现象B,后来者就能通过提出一个新的同时能解释经验现象A和B的新理论Y。如果理论Y能解释经验现象A和B,但是不能解释经验现象C,后来者就能通过提出一个新的同时能解释经验现象A、B和C的新理论Z。就这样,随着新提出的理论能解释的东西逐渐增多,问题的信息量自然会增大,我们也就自然地会逐渐逼近事实。以上这一逻辑貌似合理,实际却是自然科学思维方式在社会科学中的误用。我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

我的第一个例子是由倪志伟提出的(Nee,1989),曾经主宰了当代中国研究长达十几年的“市场转型理论”。市场转型理论的要义是:中国的传统计划经济属于一种按政治原则进行利益分配的“再分配经济”。在这一体制下,那些有着较高政治资本的人士(比如是干部和党员)就会在利益分配上占据优势。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发展,市场分配原则就会占据主导,或者说那些有着较高人力资本(比如学历和专长)的人士就会在利益分配上占据优势。这一理论貌似有理,却忘记了社会权力的一些最为核心的性质。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这理论的误区。首先,市场机制只是一个规律,但是政治的背后却是国家。有着自主性的国家行动者可以从多个方面更主动地改变市场分配机制在社会中的重要性。第二,面向市场的经济行动者手中的强制性力量非常有限,而政治行动者手中却掌握着大量的强制性力量(比如国家手中掌握着军队、警察乃至法律和法令的制定,等等)。因此,从理论上来讲,政治行动者对经济行动者的控制能力要比经济行动者对政治行动者的控制能力往往要大许多。这两个方面的理论误区使得倪志伟对于中国发展的预测产生了方向性的错误,具体说就是近几十年来中国的国家力量及其对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不但没有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减弱,反而在不少方面明显增强了。

倪志伟的文章发表后,学者们从各个方面来驳斥或者修正他的观点。这些文章的核心无非就是想用更好的数据和更精细的统计来论证诸如干部、党员等政治身份仍然在中国社会的工资收入中起着在统计意义上的显著作用。这类文章虽然大方向没错,但是起点较低。近20年来决定中国经济分配的最大因素主要只有两个:其一是个人的户口所在地,具体说就是某人户口所在地的土地和住房是否在由国家所推动的经济发展和城市扩展过程中被征用,并且征用后获得补偿的多少;其二是某人是否买了房子,在什么地方买的房子,什么时候买的房子,以及买了几套房子。凡是在近20年来的城市扩张中有过退赔和买房经历的中国人都变得富有了。担任着某些职位的城市和农村干部在这个过程中的收益很多,但是大量的人力资本很低,原来很贫穷的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或者新城市居民因为家中有土地资源,再加上穷则思变,因而比城里人有更大的投资购房热情,因此也获益很多。但是总体来说退赔补偿和购房致富是一个全民现象,受益人口可达数亿。这个群体构成了中国的一个奇特的,人力和政治资本都很低,但是却颇有些财产的“中产阶级”。需要强调,虽然围绕着倪志伟的理论而产生的“市场转型理论”给我们带来了一些误区,这类工作并不是没有意义。至少,它提供了一个促使我们做进一步思考的出发点。

我的第二个例子是组织社会学中的组织生态理论(Hannan and Freeman,1977,1989)。在组织生态理论出现之前,专家们一般会从组织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如March and Simon,1958; Selznick,1984),及其组织的资源、策略、对于相关技术的掌握以及内部协调等等方面来分析组织的成功与否(Perrow,1961)。但是组织生态理论的倡导者对此有不同看法。他们的观点可以总结为:如果我们把某类组织作为一个总体来看,这个总体中的单个组织的成败最大原因往往不是该组织对环境的适应能力(adaptation),而是环境的选择(selection)压力。具体说就是,当某个类型的组织在社会上刚出现时,它们所面临的主要是大家能不能接受的问题,即合法性问题。在此时,合法性压力将是此类组织“死亡”的最主要原因。但是,当这类组织在社会上被广为接受后,越来越多同类组织就会产生,它们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也会随着此类组织数量的增加而增强。此时,密度制约竞争的压力就成了这类组织最主要的“死亡”原因。简言之,组织的消长是由合法性和密度制约这两个环境选择机制所决定的。

倪志伟的文章把社会行动者和机制给放在一起分析了,因此在学理逻辑上出了些问题。但是,组织生态理论所揭示的机制则是货真价实的具有普适性的机制。可以说这一理论对于社会学的贡献要大得多。但是,正因为这一理论更具普遍意义,它的后继工作就更多,影响就更大,因此把大家带入误区后走得也就更远。组织生态理论出现后的几十年中,大量同类工作不断跟进,并且许多文章都发表在西方社会学以及相关学科的顶级期刊。同时,学者们还在组织生态领域引入网络分析及其他各种定量方法,硬是把组织生态研究发展成了一个自闭性很强的组织社会学亚领域。问题是,组织生态学方法一般只能用于研究数量很多并且互相之间十分相似的小型组织(比如某一类型的饭馆),而很难用于研究数量很少但规模很大的大型组织(比如国家、天主教会,或者像阿里巴巴、腾讯、沃尔玛和谷歌这样的大公司)。此外,组织生态理论在提供了新的视角的同时也把我们带入了本体论上的死胡同:组织生态学得以发展起来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强调应该从环境的选择压力,而不是组织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来研究组织的发展,这就使得组织生态学视角与那些从组织内部差异和组织决策等角度来考察组织发展的理论很难契合,因为考察组织内部的运作会从根本上否定组织生态学得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出发点。换句话说,组织生态学视角的确给我们带来了片面深刻,但却很难让我们在它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发展,因为大多数组织行为和后果的差异毕竟来自对环境的“适应”,而不是环境的“选择”。

以上两个例子告诉了我们,社会学中大量的领域的研究或者由于起点假定有误,或者由于起点假定太偏,以至于这些研究虽然都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新的思考起点或者看问题的视角,但是当我们把他们用来解释现实社会现象时,就往往会产生隔靴搔痒之感。这就促使笔者去探索一个新的研究思路。以往的研究策略往往从一个或者数个经验问题开始,然后试图构建一个合理的叙事以寻求对这些经验问题作出解释,而我则反其道而行之,即一下子提出大量的研究问题(每个问题都可以在逻辑上理解为是一个因变量),并且对这些问题在同一理论框架下作出解答。

笔者在《儒法国家》一书中就提出了一大堆“为什么”问题【集中见于第6-9页,但是也散见于整个著作(Zhao,2015)】,比如:为什么战国初期各国都先后发展成了科层制帝国?为什么被后世称之为是“法家”的学说在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中脱颖而出发展成了国家意识形态?为什么是秦,而不是其他国家统一了中国?为什么强秦的国祚极短?为什么西汉时期出现的儒法国家政治体制能绵延至20世纪?为什么世界上只有中华帝国的国家体系能以比较相似的方式延续了两千余载?为什么在几大文明中,中国有着最为强大的国家传统?为什么中国早在西汉时期就开始了文官统治,并且文官统治在宋代开始取得了很大的稳定?为什么世界上绝大多数帝国都是通过军事征服来扩张领土,而中国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被游牧和半游牧民族征服而被动性地成就了领土的拓展?为什么对欧亚大陆历史发展影响最大的游牧帝国(比如,匈奴、突厥和蒙古)都出现在中国北方,而不在其他地区?为什么超验性宗教未能对中国政治施加重大影响?为什么与西方文明相比,中华帝国保持了很大的宗教宽容度?为什么商人在中国历史上始终无法在政治领域担当重要角色?为什么明清发达的商品经济完全没有可能带着中国走向工业资本主义?除了这些宏观层面的问题外,我还在书中提了许多中观和微观层面的“为什么”问题,并且试图在同一理论框架下对所提出的所有问题进行解释。这一方法要求学理逻辑和经验事实之间有大面积的情景和时间序列互恰性和逻辑合理性,因此通过这一方法所建立的结构/机制叙事与事实的差距可能就会小一些。笔者的这一方法给自己的叙事和分析带来了难度,但是它同时也给批评者带来了难度。在这一方法的保障下,对笔者观点的一个有效的批评不能只指出《儒法国家》忽视了什么历史事实(因为任何一部历史著作都不可能包含该段历史的所有信息),或者哪一个论点上有误,而需要提出另外一个理论,那个理论不但能解释我所提出的一大堆问题,而且同时还能解释那些被《儒法国家》一书所“忽视”的其他历史事实。当代社会学的认识论受到现象学、后结构主义理论和后现代理论很大影响。在这些理论的指导下,大量学者甚至会认为任何叙事都是建构。笔者承认任何对于历史的叙事都是一个建构,但是同时也想强调不同的建构其质量还是非常不同的,而评价叙事质量的一个重要准则就是某一叙事背后的理论所能解释的经验现象的广度。这是一个在社会科学中一直被忽视的认识论。

以上所介绍的是试图通过同时回答许多问题来提高结构/机制性叙事在经验上的可靠性(或者说通过给予大量问题以一个统一的合理解答来缩小诠释圈)。但是我们也可以通过加大单个研究问题的信息量来构建一个在经验上更为合理叙事。目前,西方的质性社会学在方法论上一般都同时存在着研究问题单个和问题的信息量很小这两个问题。比如斯考契波(Skocpol,1979)《国家和社会革命》一书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法国、俄国和中国发生了社会革命?她的这一问题的信息量只有8。还比如,在《专制和民主的社会起源》一书中,摩尔(Moore,1966)分析了在现代化的道路上为什么英国、法国和美国走向了议会民主道路,日本走向了法西斯道路,中国走向了共产主义革命(摩尔书中也分析了印度的发展路径,但是他把印度作为一个例外来处理了)。就摩尔的问题来说,它的信息量也仅仅是35(5个国家,3个可能)。

在质性社会学研究中,我所见过的单问题信息量最大的研究是孙砚菲(2019)在《社会学研究》上发表的一篇题名为《零和扩张思维与前现代帝国的宗教政策》的文章。此文一共考察了23个前现代帝国对待国教以外的宗教的政策,但是文章却只有一个研究问题:在对待国教以外的宗教的宽容程度这一问题上,前现代帝国之间呈现了怎么样的差别,以及为什么会产生这一差别?在文章中,孙砚菲通过以下四个准则测量了前现代帝国的宗教政策:该帝国是否许可国教以外的其他宗教合法存在;该帝国是否对被许可的宗教采取了歧视态度;该帝国对不被许可宗教的压制程度的大小;该帝国是否对信仰其他宗教的群体采取了强迫改信政策。依据这四个准则,孙砚菲把前现代帝国对国教以外宗教的态度分成了如下6个梯队(括号中是具体帝国的例子):最宽容梯队(包括蒙古帝国、阿契美尼德帝国、安息帝国),第二梯队(包括罗马帝国、明帝国和清帝国等),第三梯队(萨珊帝国),第四梯队(除萨法维帝国外的所有伊斯兰帝国),第五梯队(除了西班牙帝国外的所有基督教帝国),最不宽容梯队(萨法维帝国和西班牙帝国)。孙砚菲所研究的每一个帝国在对待国教以外的宗教的政策在理论上都可以采取以上6个梯队中的任何一个,而她一共考察了23个帝国。6个梯队和23个帝国的交互组合一共产生了623种可能,或者说她按照经验事实排列出来的那23个帝国的具体宗教政策其实只是623个组合中的一种。如此巨大信息的单个问题信息量在质性社会学中可以说是绝无仅有。这就是为什么她的这一研究的难度很大,而她所提出的理论与其它同类理论——比如各国国家力量的不同、某一宗教是否是敌国的潜在盟友、各国文化的不同,等等(Barkey,2008; Burbank and Cooper,2010; Laitin,2009)——相比要具有更大的说服力,因为如果反驳者提出任何一种其他的替代理论,该理论将很难解释那23个帝国对待国教以外的宗教的宽容度方面为什么出现了以上的6个梯队的排序。



六、结语


社会学不同于像传播学、管理学、法学、商学等应用型社会科学领域之处在于它不仅仅研究各种具体的社会现象(这一点与那些应用型社会科学领域没任何区别),并且不断追求着加深对结构/机制概念的理解,改进着各种叙事方法,发掘着新的视角和叙事可能性,思考着不同叙事方法的弱点,以及反思着在给定时空中我们的问题意识以及我们的知识生产(包括社会科学知识生产)方式所具有的各种特色和局限。社会学因此是大量的社会科学学科的母学科。

基于笔者对于社会学的理解,本文讨论了针对机制解释在经验层面上的弱点,社会学家发展出来的五种解决方案,即准实验方法、排除其他可能解释方法、反事实推理方法、置机制于事件顺序和历史情景之中方法,以及加大被解释问题信息量方法。笔者认为,在这五种方法中,“加大被解释问题的信息量”这一方法从认识论角度来说应该说是最为牢靠。但是必须强调,即使是这一方法也不能保证我们所建立的解释在经验上就完全靠得住——它只能缩小诠释圈,并不能关闭诠释圈。

需要指出,对于质性研究来说加大研究问题的信息量是需要追求的目标,但是这不等于每个研究都必须这么做。相比于定量研究,质性研究最大的优点就是能把历史背景、历史事件、社会行动者的行动以及时间过程中的互动融入因果关系分析中,由此产生的高度情境化的叙事能和因果关系分析互证,这是定量分析无法企及的。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从小信息量发问出发的研究在经验上也会有很大的准确性,并且同样会有理论意义。有社会学家会把质性的比较研究与统计分析做简单类比,强调质性研究在方法上有案例太少、影响因素太多的弱点(Goldthorpe,1997; Lieberson, 1991, 1994; Mahoney and Rueschemeyer, 2003),这是对质性研究性质极大的误解。此外,加大质性研究发问的信息量本身也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这不但需要我们对多个案例有着深入的了解,还需要我们对各种差异性现象有很大的洞察力。青年学者在学习以差异性发问为基础的社会学研究时需要顺序渐进,首先掌握好比较常规的小信息量发问,然后再迈向大信息量发问这一“深水区”。

还需指出,本文所介绍的五种方法并不囊括社会科学的所有诠释方法。对于任何一个社会学家来说,最为重要的基本功是获取和诠释各种材料的能力,包括知识面、阅历、类比/联想和反思能力,在采访和交谈中与各种人打交道的本领和在交谈中榨取多种信息的能力、阅读各类“文本”所需要的语言和专门知识的训练、对于各种归纳方法和推理方法(包括各种数理逻辑)的掌握,以及从各种间接信息(proxy)中榨取有用信息的能力。就当前中国社会科学来说,许多研究往往都失败在这些属于“基本功”范畴的诠释能力上,或许增强基本功训练才是中国社会学发展的当务之急。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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